朱棣为什么要杀暴昭
暴昭,山西潞州(今山西长治)人,(一说山西平阳府浮山县)明朝初期官员,官至刑部尚书。国子生出身。洪武年间,担任大理寺司务。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升任刑部尚书。建文四年(1402年),南京城破,因不肯屈服于朱棣被处以磔刑。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洪武年间,暴昭以国子生的身份被授予大理寺司务,后因被举荐,任北平布政司。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升都察院左都御史。
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任刑部右侍郎。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升任刑部尚书,因为清廉节约而出名。(一说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升任刑部尚书)
靖难之役
建文元年(1399年),担任北平采访使,获悉朱棣密谋造反的情况,密保建文帝,请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同年九月,朱棣发起靖难之役,建文帝在真定设置平燕布政司,暴昭担任尚书,掌管事务,此后和铁铉等人悉心筹划战略。
宁死不屈
建文四年(1402年)四月,平安、何福等人为燕军大败,平安被俘,建文帝下诏让暴昭归还南京。同年六月,燕军兵至南京,李景隆、朱穗开门投降,南京陷落,暴昭欲图南逃被燕军俘获,押送至朱棣面前,暴昭破口大骂,不肯屈服,朱棣大怒,先挖掉暴昭的牙齿,接着又砍掉暴昭的手足,暴昭依然骂不绝口,直到被砍断颈子而死方休。
磔刑
是古代一种酷刑,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
传说远在夏朝建立之前的虞舜时代已经有了刑法,《左传》中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不过中国古代始终沿用的所谓"五刑",其发源则还要延到殷商时代。
《尚书·吕刑》记载的五刑分别为"墨(黥,刺字)、劓(割鼻)、剕(刖,断足)、宫(阉割),大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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