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年2月16日 于谦以谋逆罪被冤杀
日期:2018-09-11
编辑: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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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年2月16日(明景泰八年正月二十二日),明朝大臣于谦被害。明英宗趁景帝患病之际发动夺门之变,夺回帝位。谦以谋逆罪被冤杀。时年60岁。于谦被害后京城百姓无不落泪。《咏石灰》: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正是于谦一生的写照。
于谦之历史评价:
四库馆臣评价于谦说:“谦遭时艰屯,忧国忘家,计安宗社,其忠心义烈固已昭著史册。而所上奏疏,明白洞达,切中事机,尤足觇其经世之略。至其平日不以韵语见长,而所作诗篇,类多风格遒上,兴象深远,转出一时文士之右,亦足见其才之无施不可矣。”
邵二泉:“论名臣,于正统、景泰间,刘忠愍敦君臣大义,章恭毅明国家大纪,于肃愍建社稷大功。皆愿为执鞭而不可得者。”
《明诗评》中说:“少保负颖异之才,蓄经伦之识,诗如河朔少年儿,无论风雅,颇自奕奕快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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