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体中文 - 标签大全 - 今天是 历史年表 - 历史上的今天 古宫历史网(www.GuGong.net)古今中外历史故事 探寻解密历史秘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文化 > 成丁税的含义

成丁税的含义

日期:2022-06-29 编辑:流萤 来源:网络

《梦华录》孙三娘与儿子傅子方重逢,当时孙三娘已经与杜长风在一起了,两人刚开始顾及傅子方年纪小,初到东京,就没告诉他,结果孙三娘与杜长风约会被傅子方发现,傅子方就不能接受了,说她们奸夫淫妇不同意他们在一起,非常气人。其中说傅子方14岁还有一年就要交成丁税了,也不小了,那么成丁税是什么税?

成丁税是什么

丁税亦称“丁赋”、“丁钱”、“丁口钱”、“丁银”、“身丁钱”、“丁算”。中国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人口税的总称,一般对男丁征收。剧中的成丁税就是指这个,就是在古代男子成年后要交的。

汉代的口赋和算赋按人头和年龄计征,带有丁税和代役的性质。南朝时称为口钱。南齐还征过塘丁税。十六国中的成汉征口钱。口出钱40文。北周时征过丁庸,以代替劳役。宋代有征身丁钱或丁米。元太宗元年 (1229年),对西域人征丁税,八年定科征之法,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1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其间有耕种者,或验其牛具之数,或验其土地之等,计征地税;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以后又有更动。明清时称为丁赋。

我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安史之乱以后,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少纳税,叫两税法.纳税分为土地税(田赋),人口税(户税)和杂税等。明中期推行一条鞭法,清朝初年康熙帝为了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于1712年(康熙51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就以上一年(康熙50年)的人丁数(24621324人)为征人口税的数额,以后滋长人丁,不再加人口税。因为丁税数额固定了,到雍正帝时,就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统一征收,叫做“摊丁入亩”,征的税叫“地丁银”。从摊丁入亩政策之后,人丁税被彻底废除

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开始在广东、四川等地实行摊丁入地的税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但各省实施程度不一。山西省到道光时还有未并县份。摊了入地的主要内容,以府或县为单位,把康熙五十年征收丁银的总额,按亩全部分摊到田赋中。由于各府县丁银和田赋的比数不同,每两银的田赋所摊加的丁银也不同,多数地区所摊数额,大致是每两银的田赋摊入丁银“一、二钱。这种税收制度,称为地了制度。缴纳的这种田赋,一般称为地了钱粮。

这种税制因将丁银摊入田亩,废除了官僚豪绅的免税特权,无田的人民不再纳丁银,纳地丁银的人也不再服摇役,虽在以后的年份仍允许地方官令民服役,但受到了限制,结束了长期以来对地、户、丁赋役制度的混乱现象,简化了税制,完成了对人、户、丁征税归人财产税的过程,是中国封建税收制度的一个进步。它从根本上削弱了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的束缚。其结果使人口不断增长,垦地逐渐增多,生产得到了发展。”

就是说,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多少征银。摊丁入亩是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废除人头税。

中国自古已有,古代税里面主要就是赋税和丁税。还有一些随时会出现的杂税。

为什么中国极盛时期的汉唐,人口不过6000万,除了战争、粮产量之外,丁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家九口人,就要交九个人的丁税,谁敢生很多孩子啊,生多了也养不活,还要多交丁税,所以男孩是生孩子的主要目的。同样一个人,男的比女的力气大吧,干农活快吧,可是要交同样的丁税,所以农家人希望生男孩,多个劳动力,合算。

清朝,雍正时期,摊丁入亩,中国的人头税正式结束,就是不交人头税了。据说在那段时间了,中国的人口快速增长。除了不交人头税,生孩子没有顾忌,只要养得起就努力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废除人头税之前有许多的黑户,雍正时期不用交人头税了,他们这一群人就可以自由的工作,回到家乡了,上报官府登记了。

"丁税"中国历代政府按丁口计征的税种.征税对象是男丁,其性质是以钱代役。如汉代的"更赋",唐时的"庸钱"。各代多有丁赋之征,其差别在于对成丁年龄的规定不同,税率不同。成丁年龄,汉时为23岁至56岁;晋时则规定16岁以上至60岁为成丁,13岁至15岁,61岁至的岁者为次丁;隋初以18岁为成丁之年;唐初则21岁为成丁。丁赋到明时,一条鞭法改革中被并人田赋一同折银征收,但丁银与田赋分为两个税目。清摊丁入地法则将丁银正式并入田赋,按四亩征收。

版权声明:古宫历史网属于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多为原创,部份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版权投诉与合作:mongame@foxmail.com

Copyright © 2017-2024 www.GuG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4075965号 古宫历史网 版权所有

返回顶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