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皇后的《女则》写了什么
《女则》一书为唐太宗的妻子长孙皇后所著。卷数有十卷、二十卷、三十卷等记载,按长孙皇后列传记载书中内容是采集古代女子卓著的事迹汇聚在一起。
《女则》与《女诫》是两本截然不同的书,却因书名相近的缘故被很多人混淆。
《女则》是长孙皇后采集古代妇女主要是历代后妃的事迹并加上自己的评注,用于时刻提醒自己如何做好皇后的一部评论集。宋以后,此书失传。
有些人认为《女则》的内容与后来的《女诫》等倡导三从四德的书籍相同,事实则不然,明朝仁孝皇后徐氏作品,“以教宫壸”的《内训》白底黑字提到:“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所谓《女则》徒有虚名,言下之意就是《女则》看书名是女教类的,但实际上内容里却不是。《旧唐书》很明白地定义了长孙皇后所著《女则》的内容:“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自为之序。”显然长孙皇后的《女则》不是女性的行为规范。
长孙皇后所著的《女则》,至少在永乐年间还存留,只是不符合当时的女性价值观而已。
《女则要录》卷数有十卷、二十卷、三十卷等多种说法。
《明●徐皇后●内训●原序》:然古者教必有方,男子八岁而入小学,女子十年而聴姆教。小学之书无传,晦庵朱子爰编缉成书,为小学之教者始有所入。独女教未有全书,世惟取范晔《后汉书》曹大家《女戒》为训,恒病其略。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
《明实录太宗实录●卷七十七》:(永乐六年三月)○戊午,常宁公主薨。主,上之第五女。淑慧恭慎,动止有礼,通《孝经》、《女则》、《列女传》。下嫁驸马都尉沐昕。逾执恭俭,惇妇道。薨年二十三 。上深悼之,赐祭。皇妃、皇太子、皇太子妃、诸王、王妃、各公主皆祭。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常宁公主,下嫁沐昕,西平侯英子。主恭慎有礼,通《孝经》、《女则》。永乐六年薨,年二十二。
《旧唐书●长孙皇后传》:又著论驳汉明德马皇后, 以为不能抑退外戚,令其当朝贵盛,乃戒其龙马水车,此乃开其祸源而防其末事耳。
《旧唐书●志第二十七●经籍下》:《女则要录》十卷,文德皇后撰。
[【 宋●郑樵《通志略●艺文略●第三》】:《内训》,二十卷(辛德原、王劭等撰)。《妇人训诫集》,十卷(徐湛之撰)。《娣姒训》,一卷(冯少胄撰)。《女则要录》,十卷(唐长孙皇后撰)。
《玉海●卷五十五》:志。长孙皇后《女则要录》十卷。
《玉海●卷五十八》:唐《女则要录》,旧志,儒家十卷,文德皇后撰。
《记篡渊海●卷八十一◎阃仪部》:妇言。唐长孙皇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二十卷。
《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四卷》: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
《记篡渊海●卷八十一◎阃仪部》:识见。长孙皇后素好读书,常与上从容商畧古事,因而献替裨益弘多。上或以非罪谴怒宫人,后亦阳怒,请自推鞠,因命囚系,俟上怒息,徐为申理,由是宫壶之中刑无枉滥。上得疾,累年不愈,后侍奉,昼夜不离侧,常系毒药于衣带,曰:“若有不讳,义不独生。”后素有疾,太子言于后曰:“医药备尽,而疾不瘳,请奏赦罪人及度人入道,庶获冥福。”后曰:“死生有命,非智力所移。若为善者有福,则吾不为恶;若其不然,妄求何益?”及疾笃,与上诀曰:“妾于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从,乗舆不能当吕后之地耳。”己卯,崩于立政殿,长孙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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