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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李渊第七子李元昌简介

日期:2022-01-20 编辑:流萤 来源:网络

李元昌(618年—643年4月29日),汉族,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天水)人,唐朝宗室大臣,书画家。享国公之礼,葬于长安县高阳原。

人物介绍

李元昌,唐高祖李渊第七子,母为孙嫔。

武德三年六月(620年7月)封鲁王,唐太宗即位后,拜散骑常侍,治理西韩州、华州、梁州和陇州,改封汉王。

贞观十七年(643年),李元昌与杜荷、赵节、李安俨建议太子李承乾兵变。

纥干承基告发,杜荷、侯君集、李安俨等人坐罪斩首。李元昌赐死。  

主要成就

书法受之史陵,祖述羲献,虽在童年,已精笔意。善行书,善画马,笔迹妙绝。

画鹰鹘雉兔,当时佳手叹服。间作人物,有汉贤王图。

博综技艺,颇得风韵,自然超举。遗迹罕见,在上品二阎之上。

《唐书本传》、《唐书艺文志》、《唐朝名画录》、《历代名画记》、《画后品》、《宣和画谱》都有记载。

裴孝源在《贞观公私画史序》中记载有:大唐汉王元昌,天植其材,心专物表;含运覃思,六法俱全,随物成形,万类无失。每燕时暇日,多与其流商榷精奥,以余耿尚,常赐讨论。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

汉王元昌,高祖第七子也。少好学,善隶书。武德三年,封为鲁王。贞观五年,授华州刺史,转梁州都督。十年,改封汉王。元昌在州,颇违宪法,太宗手敕责之。初不自咎,更怀怨望。知太子李承乾嫉魏王李泰之宠,乃相附托,图为不轨。十六年,元昌来朝京师,承乾频召入东宫夜宿,因谓承乾曰:“愿陛下早为天子。近见御侧,有一宫人,善弹琵琶,事平之后,当望垂赐。”承乾许诺。又刻臂出血,以帛拭之,烧作灰,和酒同饮,共为信誓,潜伺间隙。十七年,事发,太宗弗忍加诛,特敕免死。大臣高士廉、李勣等奏言:“王者以四海为家,以万姓为子,公行天下,情无独亲。元昌苞藏凶恶,图谋逆乱,观其指趣,察其心府,罪深燕王刘旦,衅甚楚王刘英。天地之所不容,人臣之所切齿。五刑不足申其罚,九死无以当其愆。而陛下情屈至公,恩加枭獍,欲开疏网,漏此鲸鲵。臣等有司,期不奉制,伏愿敦师宪典,诛此凶慝。顺群臣之愿,夺鹰鹯之心,则吴楚七君,不幽叹于往汉;管蔡二叔,不沉恨于有周。”太宗事不获已,乃赐元昌自尽于家,妻子籍没,国除。

《新唐书·卷七十九·列传第四》:

汉王元昌,初王鲁,累迁梁州都督,后徙封汉。有勇力,善骑射。数触轨宪,太宗手诏诲督,乃怨望,附太子承乾,通馈谢。来朝京师,宿东宫,尝有丑语;又见帝侧有宫人善琵琶,乃曰:“事成幸赐我。”承乾许之,割臂血盟。事败,帝弗忍诛,欲免死,高士廉、李勣等固争不奉诏,乃赐死,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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