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曾判糊涂案:被小吏联手蒙骗至判罚失当(6)
日期:2017-04-20
编辑:阿名
来源:网络
《聊斋》上有一篇《梅女》,讲到一小偷,行窃于一户姓梅的人家,却被这家待字闺中的姑娘“梅女”抓了现行,并叫家人将小偷扭送县衙。可惜,县衙里负责治安的某“典史”收了小偷的贿赂,便反诬梅家小姐与那小偷有私情,此乃风流案,并非盗窃案。接着,还要将梅小姐羁押审问。梅小姐恐受侮辱,便悬梁自尽,以示清白。
聊斋上说的“典史”一职,本是不入流的小吏,到了清代,一度被提拔为级别最低的“朝廷命官”。蒲松龄笔下的这位典史,参加工作之前,乃当地一个泼皮无赖,是花钱买的这个典史之位,故此人与小吏亦无太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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