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行政区划是什么样的(2)
九州
夏朝的行政区划采行九州制,根据《尚书·禹贡》记载,大禹治水成功后,将中土分作冀、兖、青、徐、豫、扬、荆、梁、雍九州,又从九州攫取金属石矿,铸造九鼎作为国家权利的象征,因此“九州”成为中国国家的代名词,而“定鼎”意指建立政权。《禹贡》九州划分如下:
一、冀州,夹右碣石入於河,三面距河,是各州贡道必经之处。今山西、河北省境、辽宁西部。
二、兖州,浮於济、漯,达於河。今山东西部、河北东南角。
三、青州,浮於汶,达於济。今泰山以东之山东半岛。
四、徐州,浮於淮、泗,达於河。今淮河以北之江苏、安徽以及山东南部。
五、扬州,沿於江、海,达於淮、泗。今淮河以南之江苏、安徽以及浙江、江西北部。
六、荆州,浮於江、沱、潜、汉,逾於洛,至於南河。今湖北、衡山以北之湖南以及江西西北端。
七、豫州,浮於洛,达於河。今河南、湖北北部、陕西东南、山东西南角。
八、梁州,浮於潜,逾於沔,入於渭,乱於河。今四川以及陕西、甘肃南端。
九、雍州,浮於积石,至於龙门西河,会於渭、汭。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九州托名为大禹之为事,其实是战国时人对天下区划的臆测。夏朝国家处于萌芽阶段,政治辐射一般不出都邑腹地,京畿之外通过氏族制的封邦建国以及通婚结盟达成关系。因为领域狭小,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由单一的中央政权划分政区。
在本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
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说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朝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说都仅是种种传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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