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之埋儿奉母典故讲解
日期:2023-03-14
编辑:小智
来源:网络
原文:韩,家境贫寒。当孩子三岁时,母亲试图减少饮食。巨妻说:“贫穷养活不了母亲,儿子能养活分母。埋葬这个儿子?孩子可以再要,但妈妈不能再要。”妻子不敢违抗。然后他挖了一个三英尺多的大坑,突然他看到了一罐金子,它飘到了云上:“上帝赐予的儿子郭巨,官员们不能拿它,人们不能拿它。”
诗:郭居思供给,埋葬孩子,祝愿母亲生存。黄金是礼物,光辉照耀在冰冷的门上。
郭巨,汉代龙里(今河南临县)人,家境贫寒。他有一个3岁的男孩,他的妈妈经常给她的孙子送饭。郭巨对妻子说:“家里因为困难不能很好地赡养母亲,孩子要分担母亲的食物。你为什么不埋葬你的儿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没有儿子就不能再生。”他的妻子不敢拒绝他,所以郭巨挖了一个洞。他在地下挖了三尺多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小小的金坛,上面写着:“上帝赐给儿子郭巨的东西,官员不准巧取,老百姓不准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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