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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年来中国人灭绝了多少种动物?(2)

日期:2018-06-22 编辑:阿名 来源:网络

大熊猫:按90年代出台的规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后,可以捕猎

按照1992年实行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出于“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猎捕、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只要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并交纳一定“管理费”,即可合法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费专款专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从后面所附的《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看,大熊猫和朱鹮的管理费最高,为10万元,其次野马为6万元,金丝猴、野骆驼、亚洲象5万元,虎4.8万元,其他各种动物的管理费从几百到数千不等,如梅花鹿3000元、黑熊1500元、穿山甲100元,最便宜的岩鹭、原鸡等只要50元。⑤

此种“收费标准”的存在,直接导致上述动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这种限制,实际上是非常不明确的,落实到具体操作中,往往漏洞百出。

图: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部分)图: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部分)

滇螈:丧失生存环境已然灭绝

还有的野生动物是在人类活动的干预下,丧失生存环境而灭绝的。滇螈在上世纪50年代的滇池中还很常见,但后来滇池被重金属、有机物质等污染,同时受到围湖造田、外来物种入侵的影响,使滇螈丧失了适宜的生存环境,以至1979年后再没被人们发现过。

外来物种的入侵,也是物种丧失生存环境而灭绝的重要因素。如博斯腾湖自额尔齐斯河引入河鲈,导致该湖原有的新疆大头鱼灭绝。时下盛行的“放生活动”,亦是导致许多物种“区域性灭绝”的罪魁祸首。

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过度捕捞导致的生态失衡,同样在灭绝物种。以长江为例,不但白鳍豚、白鲟等物种已灭绝或濒临灭绝,连“四大家鱼”亦岌岌可危。据农业部渔政局2006年的统计,长江“四大家鱼”的种苗产量,已由最高年份的300亿尾,锐降到了4亿尾。若按这个速度继续锐减下去,所谓“四大家鱼”很快就要变成稀有物种了。

猕猴:因无节制出口,濒临灭绝

出口野生动物换取外汇,也是中国动物走向灭绝的重要因素之一。

比如,自50年代以来,猕猴长期作为出口物资(美、日、德等很多国家进口猕猴用于药物安全性和毒理试验),用来换取外汇(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只猕猴约能换回外汇1000美元),导致其数量骤减。近年来虽改以人工繁育的猕猴出口,但人类活动压缩猕猴生存环境;无处觅食的猕猴啃食农田,转而又引来人类捕杀,其种群数量已岌岌可危。

再如,中国曾大量出口蛇类换取外汇。1989年,滑鼠蛇、眼镜蛇、眼镜王蛇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限制进出口。1990年,林业部发布通告说,“我国蛇类资源十分丰富,每年都有一定数量出口,为国家换取外汇”“目前我国每年仅出口到香港的活蛇就达一百多万条,还有数百吨蛇肉及相当数量的蛇皮、蛇毒等产品”。林业部承认,如此大规模的出口,导致“蛇类资源已经明显减少”。

其实,早在80年代前期,就已有学者披露过中国野生动物的“出口乱象”:

“以鹰类为例。鹰类多数种类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对象,而又是西方市场上十分畅销的商品。我国有的公司就印制了极为讲究的有各种鹰类图的广告单,向国外宣传兜售鹰类的雕翎。甚至想成吨出口鹰爪。在国内各地大肆收购。如旅大地区1979~1980年出口雕翎达6.7万对,也就可想而知要扑杀多少猛禽。1981年仅老铁山一个地方,一季扑杀猛禽等达15949只,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有发生。很多国家参加了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因此他们进口这些种类的物品必须要出口国的许可证才能进口。我国仅1981年4月8日~12月31日的不完全统计,就各类猛禽出口发出的许可证,计活体1455只,标本3690只,雕翎31650套,鹰嘴的爪1842对。为了迎合外商的要求,不顾本国资源,还同意剁鹰爪凑吨数出售。当然事与愿违,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但由此破坏生态平衡,在当地明显引起鼠害。以至当地的科技报都发表文章。呼吁制止如此扑杀鹰类。扑杀秃鹰造成本国本地的损失,可能并非是所得到的几个外汇所能补偿的。又如猴类,既为药物医学的重要实验动物,也是其他科研常用的实验对象。有地方还用于佳肴,故大肆扑捉。虽一再呼吁禁止滥扑。但是甚至有的科研单位的同志却说:‘这省没有,那省有,国内没有就进口,怕什么!’采取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愚味态度,资源又怎样能不遭破坏。

“有的单位利用所谓是饲养繁殖的动物为名设法出口,但有新建的饲养场种猴为110只,而自报一次要出口200只;有的自报种猴100只,而80~82年三年自繁共90只,总共也只有190只,却报全场有猴220只。总之,为了出口随意捏造。鹤鹳等鸟类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对象,有的单位就借饲养繁殖为名出口国外。以至输入国都怀疑是否人工饲养繁殖的。反复来函要求查证核实。以免连累输入国在自然保护方面的声誉。更有甚者,有的教学、科研、科学院科协,博物馆等有关单位也参与所谓这类的贸易活动。”(朱靖,《野生动物资源和珍贵稀有动物的保护》)#p#

犀牛羚羊:因国人崇奉的特殊“文化”,已然绝迹

中国野生动物生存的最大威胁之一,是国人有一种特殊“文化”,喜好在药物、饮食中大量使用野生动物的某些身体部位。

在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名录》中,涉及动物18种,属于一级保护的有虎、豹、赛加羚羊、梅花鹿等4种,属于二级保护的有林麝、马麝、黑熊、穿山甲、银环蛇等14种。有研究者总结:“中药是世界上应用最广的传统药物。至少27种动物由于药用而面临灭绝危险”“如中药中的犀牛角、虎骨、麝香,还有汤中的鲨鱼翅,都使得这些物种处于濒危状态”⑥。

中国犀牛、高鼻羚羊的灭绝,与国人崇奉的这一特殊“文化”有极大关系。

所谓“中国犀牛”,合指生活在中国境内的印度犀、苏门答腊犀、爪哇犀。1922年,中国最后一头爪哇犀被杀,此后再没有人在中国见到过犀牛。现在国家已禁止在中成药中加入犀牛成分,以至旧药价格飙升。2012年时,一颗1981年生产、含有犀牛角的“安宫牛黄丸”,已价值6万元。⑦

高鼻羚羊,又名赛加羚羊,中国是其原产国之一。由于20世纪初以来的过度捕杀,至60年代,高鼻羚羊已在中国绝迹。羚羊角是一种传统名贵药材,现在约40种中成药里都含有羚羊角成分,中国每年消耗羚羊角约10000kg,全部出自从前的库存。2011年时统计,中国尚有库存羚羊角115000kg,可见当年捕杀高鼻羚羊规模之大。

麝香是雄性麝(中国有林麝、原麝、马麝)腺体中的干燥分泌物,有100多种中成药和臧成药使用麝香为原料。1955年~1988年,西藏共收购11293kg麝香,按照每捕杀10只麝(包括误杀的不产麝香的雌麝、老麝、幼麝)获得50g麝香计算,33年间就要捕杀各种麝260万只。同时,中国曾大量出口麝香,1982年每年仅出口3kg,1984年达到1000kg,1990年已是23040kg。⑨90年代时,麝香价格即同黄金等值。

综上。全球生物“第六次大灭绝”不是危言耸听,中国动物灭绝的速度,尤为触目惊心。

图:2011年,香港海关查获走私的33支犀牛角以及758支象牙筷子和127双象牙手镯图:2011年,香港海关查获走私的33支犀牛角以及758支象牙筷子和127双象牙手镯

注释

①《史丹佛大学惊人研究,地球史上第六次物种灭绝已敲响钟》,科技新报2015年6月22日;②环保部、中科院:《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2015年5月;③龚三堂:《南山文集:1964-2002》,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年,第28页;④《森林鸟兽生物学》,华东华中区高等林学院(校)教材编审委员会,中国林业出版社1959年,第115、116页;⑤宋文义:《中药进出口贸易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6年,第51—55页;⑥(法)OECD编:《环境绩效评估:中国》,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52页;⑦饶丽:《一粒安宫牛黄丸炒到6万元》,《长沙晚报》2012年2月14日;⑧尹峰,梦梦主编:《药用濒危物种可持续利用与保护》,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第124页;⑨宋文义:《中药进出口贸易指南》,第250—265页、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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